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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发布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发布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186号),进一步做好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近日,省科学技术厅制定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质量,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授予等各项活动。第三条 省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同一项目授奖的个人、组织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者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者。第四条 省科学技术奖是授予个人、组织的荣誉,奖励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一节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第五条 《奖励办法》第七条(一)所称“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贡献的”,是指候选者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领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第六条 《奖励办法》第七条(二)所称“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的”,是指候选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服务江苏发展的重点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引领了相关行业领域的重大科技进步和产业变革,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第七条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者应当是热爱祖国,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本省科学技术工作者。第二节 省自然科学奖第八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一)所称“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是指该项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第九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二)所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是指该项科学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或者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对于推动学科发展有重大意义,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第十条 《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三)所称“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是指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2 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尤其是重要学术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正面引用或者应用。第十一条 省自然科学奖的候选者应当是相关科学技术论著的主要作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二)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三)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学术疑难问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进行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第十二条 省自然科学奖的候选者中,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应当是在江苏省注册或者登记的组织。第十三条 省自然科学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者所做出的科学发现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一)在科学上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理论或者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推动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供重要理论支撑,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一等奖;(二)在科学上取得重要突破性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理论或者研究方法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对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或者为关键技术突破提供理论支撑,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可以评为二等奖;(三)在科学上取得较大突破性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理论或者研究方法为国内学术界所公认,促进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为相关技术突破提供理论支撑,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可以评为三等奖。第三节 省科技进步奖第十四条 《奖励办法》第九条第二款(一)所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技术技能创新性突出,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是指该项技术的思路、原理或者方法有创新,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性状)、技术指标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综合优于同类其他技术,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技术技能创新增加行业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解决行业发展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第十五条 《奖励办法》第九条第二款(二)所称“经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是指相关科学技术成果经过2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很大的应用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或者维护国家安全做出了很大贡献。第十六条 《奖励办法》第九条第二款(三)所称“在推动行业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有重大贡献”,是指成果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对提升行业的科技发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第十七条 省科技进步奖的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二)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疑难问题解决中做出重要技术发明或者技术技能创新;(三)在概念验证、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四)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五)对优秀科普作品的创作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第十八条 省科技进步奖的候选组织应当是在成果研究、开发、概念验证、应用和推广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成果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第十九条 省科技进步奖的候选组织中,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在江苏省注册或者登记的组织。第二十条 省科技进步奖授奖等级根据候选者完成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一)在关键技术攻关、系统集成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先进水平,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评为一等奖:1.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关键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对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有显著推动作用,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2.市场竞争力强,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高,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对行业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3.在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创造重大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服务重大需求或者维护国家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的;4.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效果十分突出,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二)在关键技术攻关、系统集成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领先水平,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评为二等奖:1.属国内外首创的重要技术发明,主要技术上有较大创新,对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有明显推动作用,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2.市场竞争力较强,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较高,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对行业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要作用的;3.在行业较大范围应用,创造显著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服务重大需求或者维护国家安全做出重要贡献的;4.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效果较为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三)在关键技术攻关、系统集成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有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先进水平,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评为三等奖:1.属国内外首创的技术发明,技术上有一定创新,对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具有较好应用前景的;2.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对行业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较大作用的;3.在行业一定范围应用,创造较大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对推动科技发展和普及、行业科技进步、服务重大需求或者维护国家安全做出较大贡献的;4.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或者技能创新效果明显,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第四节 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第二十一条 《奖励办法》第十条(一)所称“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者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要科学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的”,是指候选者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发现重要科学现象、揭示重要科学规律、阐明重要科学理论,得到国内外同行的高度评价,为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第二十二条 《奖励办法》第十条(二)所称“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的”,是指候选者在国家战略需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中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其成果得到转化和产业化,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第二十三条 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候选者应当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提名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的本省科学技术工作者。第五节 省国际科技合作奖第二十四条 《奖励办法》第十一条所称“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是指在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或者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活动的外国组织、国际组织。第二十五条 省国际科技合作奖的候选者应当对华友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与本省的个人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等方面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对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二)在向本省的个人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科技人才、提出重要对策建议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推进了本省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三)在促进本省与其他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对本省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第三章 评审组织第二十六条 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二)作出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决议;(三)为完善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提供意见和建议;(四)研究解决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第二十七条 奖励委员会委员20至25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主任委员由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由省科学技术厅分管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奖励委员会委员由科技、教育、经济等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其人选由省科学技术厅提出,报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奖励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第二十八条 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承担。奖励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由主任委员和秘书长主持相关工作。第二十九条 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若干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综合评审工作,提出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建议。第三十条 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委员35至45人,设主任委员1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国际科技合作奖评审委员会委员11至15人,设主任委员1人。根据省科学技术奖综合评审参评项目和人选的专业、学科等分类情况,由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各评审委员会委员遴选方案,报奖励委员会批准。第三十一条 设置若干专业评审组负责专业初评,每个专业评审组由7至11位专家组成,产生方式按照《奖励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等组成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第三十三条 监督委员会委员9至11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监督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监督委员会委员人选由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奖励委员会批准。第四章 提名和受理第三十四条 《奖励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一)所称的“专家、学者”,是指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单位的下列人员:(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二)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获奖者;(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四)近十年以来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五)近十年以来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奖项目或者江苏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获奖者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其他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第三十五条 《奖励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一)所称的“组织机构”,是指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具有提名资格的省级专业学会、全省性行业协会(联合会)以及其他机构。第三十六条 省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提名制度。提名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在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范围内择优提名。提名专家应当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内提名,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主责专家。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者被提名人选,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或者人选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活动。第三十七条 提名者应当协调被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被提名人选的所在单位公示被提名项目、人选主要情况等内容。单位提名的,还应当在提名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完毕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方可提名。第三十八条 提名者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依据奖励条件、等级标准提名,如实填写提名意见,明确提名奖种、提名等级,并按照《奖励办法》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要求,做好审核确认。第三十九条 外国人受聘于本省注册或者登记的组织,长期在本省从事科研工作,取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中方所有或者与中方共有,可以被提名为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候选人。第四十条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者被提名人选,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再次作为提名项目的候选人须间隔一个年度。第四十一条 凡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存在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一)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二)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省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三)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且处于联合惩戒期的;(四)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政务处分并处于影响期的;(五)其他被禁止参与省科学技术奖励活动情形的。第四十三条 省科学技术厅对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形式审查通过项目、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第四十四条 通过专业初评的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要求退出评审的,由提名者以书面方式向省科学技术厅提出。经批准退出的,如果再次以相关科学技术内容提名须间隔一个年度。第五章 评审第四十五条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包括专业初评和综合评审。省国际科技合作奖直接进行综合评审。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工人创新和科普项目除外)专业初评分为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工人创新和科普项目专业初评可以采取网络评审或者会议评审等形式进行。第四十六条 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网络评审参评项目,按照技术领域划分成若干网络评审组,实行小同行评审,采取定性评价、定量打分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进入会议评审的项目。第四十七条 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会议评审参评项目,按照学科、专业划分成若干专业(学科)评审组进行会议评审,投票产生进入综合评审的项目。第四十八条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专业初评采取网络评审或者会议评审方式,投票产生进入综合评审的人选。第四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对初评建议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奖励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票产生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建议。第五十条 专用项目的提名、专业初评委托省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受委托的省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规范的制度机制,组建专用项目评审组,负责专用项目的专业初评工作。专用项目提名、评审,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加强全过程保密管理。第五十一条 省科学技术奖的专业初评结果、综合评审结果应当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专用项目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第五十二条 省科学技术厅根据需要,对通过综合评审的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的人选、组织进行现场考察。第五十三条 奖励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各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进行审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为有效。省科学技术奖拟授奖人选、组织,应当经参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记名表决通过。第六章 异议处理第五十四条 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省科学技术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第五十五条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第五十六条 对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的不同意见,一般不属于异议范围。冒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第五十七条 省科学技术厅收到异议材料后,对异议内容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有关提名者发出转办函,限期进行调查核实。提名者接到异议处理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核实异议材料,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及处理意见报送省科学技术厅。必要时,省科学技术厅可以组织专家进行复核。第五十八条 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且相关材料报送齐全的,可以提交评审。提名者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异议调查核实的,应向省科学技术厅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处理;在下一评审节点前未完成异议处理的,中止相关项目、人选的评审。经批准中止评审后,在下一年度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处理并报齐相关材料,且提名书内容无实质性变更的,可以按其中止节点提交下一年度后续程序的评审。下一年度仍不具备提交评审条件的,终止相关项目、人选的评审。提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省科学技术厅提交调查核实材料,也未提出延期处理申请的,终止相关项目、人选的评审。第五十九条 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延误和弄虚作假。被异议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承认异议。异议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异议。异议项目、人选未通过评审的,异议处理程序自行终止。第七章 授奖与监督第六十条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为200万元。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分别为: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为30万元。省国际科技合作奖颁发证书。第六十一条 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实行限额。根据最终评审结果,按照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超出规定数量的个人、单位不列入奖励范围。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二等奖、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1人,授奖单位不超过9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授奖单位不超过5个。第六十二条 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定期向监督委员会报告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的工作情况。监督委员会通过现场监督、审议工作报告,以及经奖励委员会授权对重大问题组织专项调查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第六十三条 提名者、评审委员、评审专家、候选者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相关规定的,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根据情节轻重,限制或者取消参与省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资格。第六十四条 对在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评审活动中违反《奖励办法》及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奖励办法》第三十至三十四条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理。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第六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8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23日。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2025-08-06   91
资讯 | 贺军科: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肩负起建设科技强国的时代责任
资讯 | 贺军科: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肩负起建设科技强国的时代责任
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肩负起建设科技强国的时代责任贺军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书记处第一书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放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吹响了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冲锋号,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作出重要部署,我国科技事业发展迎来又一个春天,广大科技工作者迎来建功立业的黄金时代。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迎来事业改革发展的宝贵机遇。深入学习新时代科技事业发展的历史性成就及其重要经验,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定创新自信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基础前沿研究实现新突破,战略高技术领域迎来新跨越,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科技体制改革打开新局面,国际开放合作取得新进展,国家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成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建成科技强国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八个坚持”对新时代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经验作出系统概括和全面阐述,把我们党对科技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新高度,为建设科技强国提供了根本遵循。科协肩负着引领科技工作者思想的政治使命,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精神,帮助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刻理解并继续发扬新时代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经验,进一步增强建成科技强国的信心和决心。  引导科技工作者坚定对党领导的新型举国体制的自信。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是我国科技事业不断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一项重要经验。改革开放以来,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深度演进的新格局,我们党在科技创新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了新型举国体制。这就是以党的全面领导为政治基石,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战略牵引与市场高效配置创新资源的协同优势。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们要引导科技工作者深刻理解党和国家科技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及其背后的政治逻辑和理论逻辑,坚定制度自信、尊重科研规律、激发探索活力、坚持守正创新,在服务党和国家战略中彰显时代担当,聚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激发科技工作者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信心。这个信心源自中国科技事业发展的奋斗历程与历史逻辑,植根于新时代创新要素积累的现实基础和条件保障。我们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把科技命脉和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实现从无到有、由弱向强的历史性变化。如今,我国已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研发队伍、最完整工业体系、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雄厚的物质基础和人才基础正在转化为创新突破的战略主动。面对科技革命和大国博弈相互交织、科技竞争格局深刻重构,我们必须更加清醒认识到关键核心技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发扬斗争精神,坚守战略耐心,以历史自觉增强创新自信,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育新机开新局,书写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新篇章。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精神。新中国成立以来,一代又一代科技工作者在党的领导下前赴后继、接续奋斗,在矢志报国的创新实践中,锻造形成了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科技界思想状况不可避免发生一些变化。当前,少数科技人员精神动力弱化,作风学风问题突出,出现极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现象。面向未来,应以更大力度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精神,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注入持久精神动力;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老一辈科学家的家国情怀,持续涵养优良学风;不断丰富科学家精神的时代内涵,以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构建中国特色创新生态,尊重个人价值和正当利益诉求,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觉把学术追求融入建设科技强国的伟大事业。深刻领会科技强国建设的战略要求与重大部署,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建功立业  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科技强国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概括为“五个强大”,将历史上世界科技强国的普遍特征、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时代特征、以科技现代化支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使命特征有机融合,清晰描绘出建成科技强国的宏阔图景和目标追求。科协要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大力促进国际科技界开放信任合作,以“十年磨一剑”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只争朝夕、埋头苦干,一步一个脚印把这一战略目标变为现实。  全面领会构筑人才竞争优势的重要要求,服务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科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高质量服务科技人才,必须把为科技强国建设培养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作为首要任务。要优化高层次科技人才联系服务机制,提升组织化人才举荐渠道效能,深入开展国情考察、科技服务和国际合作,助力培养有国际影响力的顶尖人才。大力托举青年人才成长,坚持“雪中送炭”,体系化、组织化、社会化服务人才成长,构建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加大卓越工程师培养力度,丰富实践经验,提升理论水平,开阔国际视野,推动评价改革和国际互认双向发力,促进工程师持续职业发展资源建设与共享。深入研究科技工作者成长发展状况和思想政治状况,有序组织科技工作者政治参与,加强科技工作者群体利益的政策呼吁和社会倡导,把服务科技工作者的基点建立在推动优化创新环境上。  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疏通科技人才报国建功渠道。科协组织要发挥联系广泛、人才汇聚、横跨学科优势,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搭建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桥梁,服务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创造。建设产业技术交流机制,加强全国学会与产学研各界的紧密合作,编制发布学科发展报告、产业技术路线图等,高质高效研制和推广团体标准,构建系统化规范化技术经理人培养体系。有效发挥科技专家作用,汇聚科技成果、产业需求、场景资源等要素,深入研发一线调研,协同破解技术难题,促进跨行业跨领域创新资源对接,精准开展产学研服务。服务广大基层科技工作者,发挥群团组织特色,依托全国学会学术资源,面向基层单位和科技工作者开展群众性普惠性科技服务。  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着力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科学普及在科技创新需求牵引、人才涵养、政策选择、产业应用、国际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力支撑并反哺科技创新。要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明晰科协组织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法定职责,聚焦促进公众理解和社会支持,进一步强化行动协调作用和社会动员能力,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围绕科技强国建设凝聚社会共识,筑牢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群众基础。聚焦党政领导干部、科技后备力量、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等重点人群,强化高端性前沿性科普和基础性普惠性科普资源供给,增强科普方式、载体、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围绕新时代科普需求,建立优质科普资源全系统辐射共享机制和多层次多维度传播矩阵,提升前瞻性、系统性、便捷性、可获取性,持续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  坚定发挥跨界融合的组织优势,着眼国家战略需求开展高水平科技咨询。立足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新起点,科协组织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突出在凝练科学问题、重大项目决策、优化政策环境等方面的独特组织优势,发挥战略研判作用。推动学术交流提质增效,突出学术本源、学会主体和科技工作者主角地位,交流新理论、新观点、新学说,凝练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等学术选题,发挥创新策源功能。紧盯国家战略需求和前沿科技发展趋势,聚焦多学科大跨度战略问题,多学科专家参与、多维度综合研判、多路径分析论证,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  充分认识推动科技开放合作的战略考量,着力发挥民间科技人文交流渠道优势。科技进步是世界性、时代性课题,唯有开放合作才是正道。科协组织要坚持开放科学、开放创新,进一步发挥在民间科技外交中的主要骨干作用,勇担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使命。提升科技社团国际化水平,支持全国学会组织高水平学术交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构建全球专业交流合作网络,支持一批全国学会率先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专业组织,服务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大力发展国际科技组织,为在华国际科技组织开展对外交流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发挥资源汇聚作用创造有利条件。搭建多边科技人文交流平台,推动学术平台国际化进程,推进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促进国际交流合作,讲好中国科技创新故事、中国式现代化故事,促进文明互鉴。勇担科技强国建设的时代使命与历史责任,统筹推进科协系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科协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科协改革再出发。  坚持党建引领,保障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科协机关必须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抓好党的建设,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准确理解党中央精神,激发科协干部担当作为责任心,把党中央各项要求全面及时有效落实到科协工作中。要理顺学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科技社团党组织政治核心功能,引导各级学会建立健全党组织保证政治方向、协调重大关系、促进学会治理、监督重要成员的有效机制。大力提振党员干部精神状态,强化改革责任、激发改革动力,用敢不敢迎难而上检验思想解放的程度和担当历史责任的态度,用问题解决的效果和事业发展的进步检验思想解放的价值和迎难而上的能力水平。  锐意改革创新,推动科协改革向纵深发展。把握新时代群团工作规律,以系统性思维破解组织方式和工作方式的深层次矛盾。着力完善一体同构、上下贯通、协同有序的组织体系,强化科协各级机关的纵向职能协同、任务协同,完善各类基层组织上下左右联结机制,突破层级壁垒和条块分割,消除组织功能与成员结构错配。着力破除机关化作风和行政化依赖,充分尊重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主体地位,统筹党政资源、内生资源、社会资源,推进组织扁平化、生存社会化、活动精细化、动员网络化,大力提高科协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  强化组织建设,全面夯实科协组织基础。突出组织建设这一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坚持眼睛向下、资源下沉、夯实基层。系统提升全国学会发展质量,对标国家科技战略部署,优化科技社团布局结构,推动在国家急需领域和前沿领域加快补齐全国学会,形成布局科学、服务精准、充满活力的学会发展新格局。全面扩大基层组织覆盖,全面提升高校科协组织化水平,以学生科技社团为组织基础,加强日常联系和组织赋能;全面提升园区科协服务能力,搭建科创要素对接平台、促进学术交流、服务科技人员社会参与;发挥领军企业科协、骨干院所科协的示范带动作用,助力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创新创造、成果推广;大力加强农村和街道社区科协组织建设,强化基层科技人才的组织吸纳。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抓住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契机,落实全面从严治会制度机制,从群团组织生存立命之本的高度理解作风建设要求,进一步增强行动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动态感知科技工作者需求,将有效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科研一线人员贴近,切实提升科技工作者的获得感、归属感。立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健全科技社团管理制度,探索学会分类管理,深化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完善学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作用的机制。  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新征程上,科协组织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部署,更好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朝着建成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奋进!来源:人民日报(2025年07月15日 第 12 版)
 2025-07-16   139
学会动态 | 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成功举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导会”
学会动态 | 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成功举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导会”
为深化会员服务效能,提升青年科技人才科研项目申报水平,推动振动工程领域高质量发展,2月22日,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主办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导会”在南京成功召开。会议特别邀请了国内振动工程领域资深专家东南大学蒋书运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李舜酩教授主讲,吸引了省内十余所高校的青年学者参会交流。会议由学会青工委主任委员陈强主持。会议紧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要点,解读了当前基金申报的政策导向与热点方向,围绕选题创新性、研究方案可行性、申请书撰写技巧及评审标准解析等核心环节展开系统指导。为强化指导实效,会议特别设置了“专家问诊”环节,两位专家结合自身丰富的评审经验,对各位青年学者的基金进行一对一深度剖析,并提出了详实的修改建议。东南大学教授 蒋书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 李舜酩参会代表纷纷表示,此次辅导会内容干货满满,既有宏观政策指导,又有具体操作技巧。陈强主任总结会议,他表示,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不仅为青年学者指明了基金申报方向,还激发了青年人才的创新思维,为推动振动工程领域的科技创新注入了新动力。未来,学会将持续关注科技工作者的需求,通过举办学术沙龙、专家对接会等形式活动,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切实履行“为人才筑基、为创新搭台”的学会使命。供稿: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
 2025-03-14   315
2023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一批次)
2023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第一批次)
来源: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技术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近期,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调查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相关科研不端案件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现将给予通报批评的有关案情及处理结果予以通报。(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贵州省人民医院方华和章建平等发表的8篇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涉事论文如下:论文1:Hua Fang#, Jianping Zhang* et al., Long non-coding RNA MALAT1 sponges microRNA-429 to regulate apoptosis of hippocampal neurons in hypoxic-ischemic brain damage by regulating WNT1. Brain Research Bulletin, 2019, 152, 1-10.论文2:Hua Fang#, Jianping Zhang* et al., MiR-132-3p modulates MEKK3-dependent NF-κB and p38/JNK signaling pathways to alleviate spinal cord ischemia-reperfusion injury by hindering M1 polarization of macrophages. Front. Cell. Dev. Biol. 2021, 9, 570451.(标注基金号81960239、82060244)论文3:Hua Fang#, Jianping Zhang* et al., Dexmedetomidine-up-regulated microRNA-381 exerts anti‐inflammatory effects in rats with cerebral ischaemic injury via the transcriptional factor IRF4. J. Cell. Mol. Med. 2021, 25(4): 2098-2109.(标注基金号81960239、82060244)论文4:Hua Fang#, Jianping Zhang* et al., Long noncoding RNA H19 overexpression protects against hypoxic-ischemic brain damage by inhibiting miR-107 and up-regulating 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 Am. J. Pathol. 2021, 191(3): 503-514. (标注基金号81960239、82060244)论文5:Hua Fang#, Jianping Zhang* et al., MicroRNA-128 enhances neuroprotective effects of dexmedetomidine on neonatal mice with hypoxic-ischemic brain damage by targeting WNT1. Biomed. Pharmacother. 2019, 113, 108671.论文6:Jianping Zhang#, Hua Fang* et al., Propofol attenuates lung ischemia/reperfusion injury though the involvement of the MALAT1/microRNA-144/GSK3β axis. Molecular Medicine 2021, 27(1): 77.(标注基金号81960239、82060244)论文7:Hua Fang#, Jianping Zhang* et al., MicroRNA-22-3p alleviates spinal cord ischemia/reperfusion injury by modulating M2 macrophage polarization via IRF5. J. Neurochem. 2021,156(1), 106-120(标注基金号81960239)论文8:Hua Fang#, Jianping Zhang* et al., NF-κB signaling pathway inhibition suppresses hippocampal neuronal apoptosis and cognitive impairment via RCAN1 in neonatal rats with hypoxic-ischemic brain damage. Cell Cycle, 2019, 18, 1001-1018.经查,8篇涉事论文存在买卖实验数据的问题,存在问题的数据由第三方公司提供,论文1、2、3、4、5、7、8的第一作者方华和通讯作者章建平等应对上述七篇论文存在买卖实验数据的问题负责,论文6的第一作者章建平和通讯作者方华等应对该论文存在买卖实验数据的问题负责。此外,方华将论文1、3、4、8列入基金项目(批准号82160251)申请书,将论文5列入基金项目(批准号81960239、82160251)申请书,将论文7列入基金项目(批准号81960239)进展报告;章建平将论文1、5、8列入基金项目(批准号82060244)申请书,两人还应对在项目申请书或进展报告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客观结果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0〕96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六条,撤销方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脂肪干细胞外泌体传递circRNA-0001107调控炎性细胞表型转换对减轻脊髓缺血再灌注损伤的作用机制研究”(批准号81960239)、“右美托咪定通过m6A甲基化修饰介导circRNA-0008446改善缺血性脑卒中后神经元线粒体功能障碍的作用机制”(批准号82160251),追回上述2个项目的已拨资金,取消方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3年2月6日至2028年2月5日),给予通报批评。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0〕96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撤销章建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脂肪干细胞外泌体lnc-Gm37494调控小胶质细胞表型转换影响低氧缺血性脑损伤机制”(批准号82060244),追回已拨资金,取消章建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3年2月6日至2028年2月5日),给予通报批评。(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刘奎香等发表的论文“Kuixiang Liu et al., Targeting survivin suppresses proliferation and invasion of retinoblastoma cells in vitro and in vivo.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linical and Experimental Pathology, 2017, 10(9): 9352.”(标注基金号81170825)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经查,涉事论文存在伪造实验数据、擅自标注基金项目、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伪造他人邮箱等问题,第一作者刘奎香应对上述问题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0〕96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和第六项,取消刘奎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4年(2023年2月6日至2027年2月5日),给予通报批评。(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济宁医学院谢朋木等发表的论文“Pengmu Xie et al., Knockdown of lncRNA CCAT2 inhibits endometrial cancer cells growth and metastasis via sponging miR-216b. Cancer Biomarkers, 2018, 21(1): 123-133.”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经查,涉事论文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伪造通讯作者邮箱、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等问题,第一作者谢朋木应对上述问题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0〕96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取消谢朋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4年(2023年2月6日至2027年2月5日),给予通报批评。(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赣南医学院吴龙火和程齐来等发表的3篇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涉事论文如下:论文1:Longhuo Wu* et al., TMF protects chondrocytes from ER stress-induced apoptosis by down-regulating GSK-3β. Biomedicine & Pharmacotherapy, 2017, 89, 1262-1268.(标注基金号81360277、81660371)论文2:Qilai Cheng#, Longhuo Wu* et al., Asiatic acid (AA) sensitizes multidrug-resistant human lung adenocarcinoma A549/DDP cells to cisplatin (DDP) via downregulation of P-glycoprotein (MDR1) and its targets. Cellular Physiology and Biochemistry, 2018, 47, 279-292.(标注基金号81360627、81660371)论文3:Longhuo Wu* et al., TMF inhibits miR-29a/Wnt/β-catenin signaling through upregulating Foxo3a activity in osteoarthritis chondrocytes. Drug Design, Development and Therapy, 2019, 13, 2009-2019.(标注基金号81660371、81860388、81860261)经查,3篇涉事论文存在伪造、篡改实验图片的问题。论文1和论文3的通讯作者吴龙火等,论文2的第一作者程齐来和通讯作者吴龙火等应对上述问题负责。此外,吴龙火将论文1列入基金项目(批准号82060407)申请书和基金项目(批准号81360277、81660371)结题报告,将论文3列入基金项目(批准号82060407)申请书和基金项目(批准号81660371)进展报告及结题报告,还应对项目申请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客观结果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0〕96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条,撤销吴龙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GSK-3β研究内质网应激诱导的软骨细胞凋亡机制及九里香的干预作用”(批准号81360277)、“miR-29a在骨关节炎软骨细胞中调控Wnt/β-catenin信号的分子机制及九里香酮的干预作用”(批准号81660371)和“TMF通过激活FOXO3a/SOCS3信号通路而抑制骨关节炎软骨细胞凋亡”(批准号82060407),追回上述3个项目的已拨资金,取消吴龙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3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给予通报批评。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0〕96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撤销程齐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NF-κB研究赣南中草药乌苏烷型三萜类抗肿瘤活性成分”(批准号81360627),追回已拨资金,取消程齐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3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给予通报批评。(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南方医科大学张亚东(先后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发表的论文“Yadong Zhang#* et al., Cx43- and Smad-Mediated TGF-β/BMP Signaling Pathway Promotes Cartilage Differentiation of Bone Marrow Mesenchymal Stem Cells and Inhibits Osteoblast Differentiation. Cellular Physiology and Biochemistry, 2017, 42(4): 1277-1293.”(标注基金号51672191、81601886)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经查,涉事论文存在伪造、篡改图片的问题,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张亚东等对上述问题负责。此外,张亚东将涉事论文列入基金项目(批准号81871774)申请书和基金项目(批准号51672191)进展报告,还应对在项目申请书或进展报告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客观结果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0〕96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撤销张亚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三维打印低氧模拟硼酸盐生物玻璃支架激活HIF-1α通路治疗激素性股骨头坏死”(批准号51672191)和“三维打印硼酸盐生物玻璃支架负载MSCs来源外泌体激活Wnt/β-catenin信号通路治疗大段骨缺损”(批准号81871774),追回上述2个项目的已拨资金,取消张亚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3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给予通报批评。(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中南大学唐发清(先后任职于暨南大学、中南大学)等发表的2篇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涉事论文如下:论文1: Faqing Tang* et al., MICAL2 mediates p53 ubiquitin degradation through oxidating p53 methionine 40 and 160 and promotes colorectal cancer malignance. Theranostics, 2018, 8(19): 5289-5306.(标注基金号81402368、81402265、81872226、81372282、81502346)论文2: Faqing Tang* et al., Dinitrosopiperazine-mediated phosphorylated-proteins are involved in nasopharyngeal carcinoma metastasis. Int. J. Mol. Sci., 2014, 15(11): 20054-20071.(标注基金号81071718、81000881、81402368、81402265)经查,2篇涉事论文存在图片使用混乱的问题,论文1和论文2的通讯作者唐发清等应对上述问题负责。此外,唐发清将论文1列入基金项目(批准号81872226)进展报告,将论文2列入基金项目(批准号81872226)申请书,还应对在基金项目申请书或进展报告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客观结果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0〕96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条,撤销唐发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化学致癌物DNP活化超增强子调控MICAL2促进鼻咽癌转移的分子机制研究”(批准号81872226),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唐发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3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给予通报批评。(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蒋璐剑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经查,蒋璐剑从他人电脑私自拷贝项目申请书,并使用该申请书内容申请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逍遥散调节miR-145/AMPK/mTOR通路抑制自噬逆转乳腺癌细胞耐药研究”(申请号8220154428),存在抄袭剽窃他人申请书内容的问题,蒋璐剑应对上述问题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0〕96号)第四十条,撤销蒋璐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逍遥散调节miR-145/AMPK/mTOR通路抑制自噬逆转乳腺癌细胞耐药研究”(申请号8220154428)申请,取消蒋璐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3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给予通报批评。(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电能表计量检定中心)羡慧竹等发表的论文“羡慧竹* 等,容错冗余技术监控抽水蓄能电站电能计量误差. 水利水电技术, 2020, 51(10): 96-103.”(标注基金号51709125)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经查,根据杂志社协查结果和提供的证据,涉事论文存在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的问题,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羡慧竹应对上述问题负责。此外,羡慧竹还应对在调查过程中提供不实陈述的问题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0〕96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六项,取消羡慧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3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给予通报批评。
 2024-09-05   1268
省振动工程学会组织“动力系统旋转部件动态特性智能检测与诊断技术”项目科技成果鉴定会
省振动工程学会组织“动力系统旋转部件动态特性智能检测与诊断技术”项目科技成果鉴定会
     2024年7月30日,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组织专家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完成的“动力系统旋转部件动态特性智能检测与诊断技术”项目成果进行了鉴定。     项目鉴定会在南京举行,鉴定委员会由清华大学褚福磊教授、西安交通大学陈雪峰教授、东南大学贾民平教授、装发海军动力技术专业组李本威教授、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范毅高工等5位专家组成。出席本次项目鉴定会还有省振动工程学会秘书长李彦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副院长高希光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姚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张方教授和何欢教授两位咨询专家,以及项目完成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姚静主任对出席本次科技成果鉴定会的专家表示感谢,介绍了项目主要完成人李舜酩教授团队的学术成果和贡献,表达了学校对该项目的支持。高希光副院长介绍了李舜酩教授在动力系统信号处理、振动噪声分析与控制、智能故障诊断等领域开展的工作,同时对该项目团队取得的优秀成果表示祝贺。     鉴定委员会主任褚福磊教授主持鉴定,鉴定委员会听取了南京航空航天学陆建涛代表项目组所作的项目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审阅了项目的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查新和应用证明等有关资料。     该项目提出了动力系统智能检测与诊断领域的若干先进技术方法,研发了动力系统动态特性测试装备,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0余项、形成企业标准4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0余篇,培养博、硕士研究生30余名。研究成果已在多个重要的国防研发与生产部门进行推广应用,为我国国防事业和国家重大支柱产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鉴定专家委员会质询和讨论,与完成单位进行了深入指导和交流,形成了鉴定意见。经鉴定认为,该成果总体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意通过鉴定。
 2024-08-0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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