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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昆林:以产业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许昆林:以产业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9月6日,省长许昆林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以产业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许昆林 202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什么是新质生产力、为什么要发展新质生产力、怎样发展新质生产力”等一系列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深厚的现实意义,既遵循了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又契合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的基本特征,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与当代中国实践相结合的科学产物,是习近平经济思想最新理论成果,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特别是2024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提出“使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这是继2023年提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之后,又一次赋予江苏新的重大使命。我们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用新的生产力理论指导工作,坚决用好改革开放这个重要法宝,以产业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切实扛起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重大使命。 产业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强调“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揭示了产业科技创新与发展新质生产力之间的内在逻辑和实践路径。江苏作为科技大省和产业大省,必须坚定不移地把产业科技创新作为主攻方向。这既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必然选择,也是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重大使命的责任所在。产业科技创新是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的关键领域,也是江苏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突破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强调“新质生产力主要由技术革命性突破催生而成”。从以蒸汽机广泛应用为标志的第一次产业革命,到以电力和内燃机应用为标志的第二次产业革命,再到以电子计算机和互联网迅速发展为标志的第三次产业革命,每一次科技创新突破都带动了社会生产力极大跃升。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生产力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这当中产业科技创新因具有与生产力发展更紧密、体系化社会化更明显等特点,深刻影响和改变着社会生产方式、经济发展方式甚至人们的生活方式,日益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战略制高点。江苏现有高等院校172所、人才总量1560万、研发人员117万,拥有高新技术企业5.1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9.4万家,形成了以苏州实验室、紫金山实验室等为支撑的高水平实验室矩阵,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水平;制造业规模约占全国的1/8、全球的4%,范围覆盖全部31个大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江苏发展新质生产力具备良好的条件和能力”,我们要找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突破口,推动创新资源富集优势向产业科技创新优势转化,努力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产业科技创新是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的关键因素,也是江苏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深刻揭示了生产要素配置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新质生产力之“新”,不仅包括科技和产业层面的创新,也包括生产力要素组织方式的创新。产业科技创新通过渗透到生产力构成要素中,一方面促进要素成本降低和生产效率提高,另一方面推动生产资料配置和劳动生产方式发生革命性变革。尤其随着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步伐加快,数据、算力、绿电等快速发展,不仅丰富了生产要素内涵,而且赋予了生产力新的质态,进而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广泛而深刻影响。江苏以占全国1%的面积、6%的人口创造了超过10%的经济总量,人均国土面积和人均环境容量全国省区最小,面临资源约束趋紧、要素成本上升、人口老龄化等多重制约。同时,江苏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巨大,综合算力指数居全国第二;绿电资源发展迅速,光伏硅片和组件产量占全国的40%,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36.4%。我们要在产业科技创新中促进资源要素高效组合,从主要依靠初级生产要素投入转向更多依靠高级生产要素投入,从低水平规模型扩张转向高水平效益型发展,努力以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产业科技创新是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的关键路径,也是江苏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先手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表现形式为催生新产业、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强调“要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产业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代表着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优劣,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是催生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从具体产业讲,无论是传统产业提升,还是新兴产业壮大,乃至未来产业培育,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路径。传统产业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形成新质生产力,新兴产业本身就是引领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点领域,未来产业则能为新质生产力长远发展开拓更大的空间。特别是在产业科技创新的有力推动下,当前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趋势日益明显,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不断加快,与之相伴的是新质生产力持续发展壮大。从江苏看,传统产业贡献了全省五成以上的工业利润、六成以上的营业收入、七成以上的工业门类岗位,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超过40%、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率超过50%,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取得明显进展,全省总体上处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我们要坚持把产业深度转型升级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任务,大力推进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以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更大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是产业创新的助推器,产业创新是科技创新的落脚点,两者深度融合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紧扣“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这一目标定位,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为主要抓手,做深做细做实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大文章,使江苏成为具有强劲驱动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新高地、构建新型生产关系的先行地。围绕打造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持续推动更高质量的科技供给和更富效率的成果转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基础是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这既是科技自立自强的内在要求,也是科技创新能力的集中体现。我们要以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主攻方向,加快构建高水平技术供给体系,用科技创新改造现有生产力、催生新质生产力。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科技重大攻关和前沿技术研发,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组织形式,力争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和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成果,实现更多的“0—1”“1—100”创新突破;把创新企业培育作为重要抓手,加快完善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培育壮大领航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以更多的优秀企业孕育更多的新质生产力;把重大平台建设作为重要支撑,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资源,优化省内创新资源布局,高水平建设省实验室联盟,推动更多的科研平台载体在江苏落地生根;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重要途径,加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支持和市场服务,促进自主攻关产品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让更多的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从“样品”变成“产品”。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着力构建更具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江苏建设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最终要体现在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上,落脚到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上。江苏是制造业大省和实体经济大省,机械、电子、轻工、冶金、石化、纺织等6个行业营业收入超万亿元,集成电路、船舶海工装备和生物医药等产业规模居全国首位,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数量居全国第一。我们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突出产业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强化先进制造业骨干作用,持续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不断提升江苏在全球产业版图中的位势和能级。一方面大力发展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持续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前瞻布局建设“10+X”未来产业体系,在巩固优势产业基础上培育壮大商业航天、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产业,牢牢把握产业发展的主动权。另一方面持续巩固优势性支柱性产业,抓住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以“智改数转网联”引领技术改造、推动数字赋能,增强传统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和带动力。特别要大力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加快发展绿色制造业、绿色服务业、绿色农业,以产业科技创新推动绿色生产力加快发展。围绕打造双向开放枢纽,加快提升更大范围集聚先进生产要素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进步是世界性、时代性课题,唯有开放合作才是正道”,强调“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事实也表明,推动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都不能“闭门造车”,必须营造更加优良的外部环境,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江苏地处沿江沿海的连接点,兼具对内对外双向开放的优势,现有外资企业4.3万家、外资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395家、研发中心293家,这些都为整合内外产业科技创新资源提供了有利条件。我们要聚焦打造双向开放枢纽这一目标,坚持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走出去”协同推进,努力招引更多国内外先进要素在江苏集聚、配置、增值,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动能。紧扣“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塑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发挥自贸试验区、开发园区等平台作用,吸引更多外资研发机构和功能性平台落户江苏,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国际产业科技创新网络;紧扣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强化区域联动,主动服务和支持上海发挥龙头作用,全面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切实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对接,更大范围联动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紧扣推进“1+3”重点功能区战略优化空间布局,推动省内板块间加强产业科技创新资源对接整合,加快构建优势互补、省域一体的发展新格局,在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中提升先进要素的集聚能力。强化以产业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支撑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超前规划引导、科学政策支持,也需要市场机制调节、微观主体努力,使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有效对接。对江苏来讲,关键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着眼构建有利于产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供给,打通堵点卡点,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一是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科技、人才内在一致、相互支撑”,特别强调“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江苏在科技体制改革上进行了积极探索,早在2013年就成立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目前已转化科研成果7000多项、衍生孵化科技型企业1200多家,“拨投结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两项改革入选国家创新改革举措。我们要准确把握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之间的关系,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下功夫破解人才培养与产业科技创新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围绕人才培养主阵地建设,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改革;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赋予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更大自主权;围绕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深化人才工作机制改革,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完善科技评价、科技奖励、收入分配等激励制度,营造有利于产业科技创新人才竞相集聚的优良环境。二是着力提升创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创新资源是先进生产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取向,加快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促进创新资源加快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进一步放大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优势,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以重大科研任务为牵引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跨地区集中攻关,形成“大兵团、大协同、大攻关、出大成果”的科研组织机制。持续深化财税、金融、技术等重点领域改革,健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体制机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深入做好科技金融这篇文章,鼓励发展“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更好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促进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为推动产业科技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资源要素支撑。三是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全球数字化和信息化浪潮中,数字经济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崛起,成为以产业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关键引擎。江苏既是互联网大省也是数字经济大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1.4%。我们要围绕“数实融合强省”建设目标,持续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着力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强化常态化监管制度建设,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善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促进“数智云网链”等新兴数字产业加快发展,大力推进“智改数转网联”,使数字经济成为推动产业科技创新的“倍增器”。四是打造有利于产业科技创新的良好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和举措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营造更具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我们要顺应对外开放合作的国际大势,把握产业科技创新走势,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创新体制,加强“科创飞地”建设,鼓励设立境外研发机构,积极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创新成果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引导经营主体更好参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着眼科技创新的客观规律,完善科研主体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机制,培育尊重科学、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为以产业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学习时报
 2024-09-10   480
CSA通知 | 首届全国空天飞行器结构强度与热防护学术会议征文通知(第二轮)
CSA通知 | 首届全国空天飞行器结构强度与热防护学术会议征文通知(第二轮)
首届全国空天飞行器结构强度与热防护学术会议是由中国宇航学会、空天飞行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强度与结构完整性全国重点实验室、特种环境复合材料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高速飞行器结构与热防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高超声飞行器热强度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联合主办的行业盛会。旨在构建一个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探索空天飞行器科技的前沿——结构强度与热防护技术的最新进展与未来挑战。会议已开启征文,欢迎全国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和应用的专家学者、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高校师生踊跃投稿。 一、会议主题助力空天,“构”建未来二、会议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9月20日-22日地点:河北雄安三、征文范围1.空天飞行器结构轻量化设计技术;2.空天飞行器热防护与热管理技术;3.空天飞行器强度设计分析技术;4.空天飞行器强度功能试验技术;5.空天飞行器先进材料技术;6.空天飞行器结构前沿设计理论与方法。四、投稿要求1.凡符合主题、未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均可应征,论文应观点明确、内容新颖、主题突出、数据可靠、文字简练、图表规范,论文字数限7000字以内;2.论文应经过脱密处理,并附保密审批单,没有审批单的论文将不予受理。可在投稿页面下载保密审批单模板,或使用本单位保密审批单模版。五、论文提交1.论文请通过会议官网提交,官网地址为:https://hy.htgjjl.com/8650/cn;在提交论文前,请先在投稿网页注册账号并填写相关信息;2.论文模板请在投稿页面下载;3.论文接收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4.大会学术委员会将评审论文全文并安排口头报告交流和墙报交流。六、论文出版1.会议论文集:投稿论文由学术委员会专家审稿,最终录用的论文将汇编为大会论文集,拟由知网出版及检索,不另收版面费。2.核心期刊推荐:经专家评审后的优质论文将推荐至《宇航学报》、《空天技术》等期刊,若刊物录用,版面费按编辑部标准收取。3.论文作者收到评审结果后须缴费参会,才可获得正式收录资格。七、会议日程八、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宇航学会、空天飞行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强度与结构完整性全国重点实验室、特种环境复合材料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高速飞行器结构与热防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高超声飞行器热强度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承办单位:北京空天技术研究所、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振动工程学会、陕西省振动工程学会九、联系方式东南大学联系人:朱锐联系电话:15751868759北京空天技术研究所联系人:张宇晗联系电话:010-68342147中国宇航学会联系人:王佳联系电话:010-68768624
 2024-06-28   1406
习近平: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
习近平: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2024年6月24日)习近平各位院士,同志们、朋友们:这次大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科技盛会。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向获得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两院院士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致以诚挚问候!向与会的外籍院士和国际科学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科技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确立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奋斗目标,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我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基础前沿研究实现新突破,在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物质科学、空间科学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微分几何学两大核心猜想被成功证明,化学小分子诱导人体细胞实现重编程,二氧化碳人工合成淀粉实现“技术造物”。战略高技术领域迎来新跨越,“嫦娥”揽月,“天和”驻空,“天问”探火,“地壳一号”挺进地球深处,“奋斗者”号探秘万米深海,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站商运投产。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第一颗6G卫星发射成功,北斗导航提供全球精准服务,国产大飞机实现商飞,高铁技术树起国际标杆,新能源汽车为全球汽车产业增添新动力,生物育种、新药创制、绿色低碳技术助力粮食安全和健康中国、美丽中国建设。科技体制改革打开新局面,科技管理体制实现重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布局,创新主体和人才活力进一步释放。国际开放合作取得新进展,主动发起国际科技合作倡议,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我国作为全球创新重要一极的影响力持续提升。这些都为建成科技强国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新时代科技事业发展实践中,我们不断深化规律性认识,积累了许多重要经验。主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观大势、谋全局、抓根本,保证科技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立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把科技命脉和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树牢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理念,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水平安全。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强科技创新全链条部署、全领域布局,全面增强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坚持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坚决破除束缚科技创新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科技竞争优势。坚持推动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统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坚持培育创新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基因,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使崇尚科学、追求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坚持科技开放合作造福人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为应对全球性挑战、促进人类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这些经验弥足珍贵,必须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各位院士,同志们、朋友们!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学研究向极宏观拓展、向极微观深入、向极端条件迈进、向极综合交叉发力,不断突破人类认知边界。技术创新进入前所未有的密集活跃期,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生物技术等前沿技术集中涌现,引发链式变革。与此同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科技革命与大国博弈相互交织,高技术领域成为国际竞争最前沿和主战场,深刻重塑全球秩序和发展格局。虽然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原始创新能力还相对薄弱,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顶尖科技人才不足,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党的二十大明确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必须充分认识科技的战略先导地位和根本支撑作用,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我们要建成的科技强国,应当具有居于世界前列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支撑经济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整体跃升,增进人类福祉,推动全球发展。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素:一是拥有强大的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持续产出重大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成果。二是拥有强大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三是拥有强大的国际影响力和引领力,成为世界重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四是拥有强大的高水平科技人才培养和集聚能力,不断壮大国际顶尖科技人才队伍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五是拥有强大的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形成世界一流的创新生态和科研环境。各位院士,同志们、朋友们!现在距离实现建成科技强国目标只有11年时间了。我们要以“十年磨一剑”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只争朝夕、埋头苦干,一步一个脚印把这一战略目标变为现实。第一,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任务、科研力量、资源平台、区域创新等方面的统筹,构建协同高效的决策指挥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凝聚推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要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各方面作用,调动产学研各环节的积极性,形成共促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优化定位和布局,完善国家实验室体系,增强国家创新体系一体化能力。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国家战略需求,在若干重要领域实施科技战略部署,凝练实施一批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要提高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强化面向重大科学问题的协同攻关,同时鼓励自由探索,努力提出原创基础理论、掌握底层技术原理,筑牢科技创新根基和底座。第二,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融合的基础是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要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针对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科研仪器、核心种源等瓶颈制约,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为确保重要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安全可控提供科技支撑。要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的关键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要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要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协同培养科技人才,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融合的途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要依托我国产业基础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支持和市场服务,促进自主攻关产品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使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要做好科技金融这篇文章,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第三,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针对我国科技创新组织化协同化程度不高,科技资源分散、重复等问题,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完善区域科技创新布局,强化央地协同联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要改进科技计划管理,深化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改革,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近年来,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有不少科研人员反映,各种非学术负担仍然较重。要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相结合,加快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要完善科技奖励、收入分配、成果赋权等激励制度,让更多优秀人才得到合理回报、释放创新活力。要持续整治滥发“帽子”、“牌子”之风,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潜心钻研,切实减少为报项目、发论文、评奖励、争资源而分心伤神。第四,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构筑人才竞争优势。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科技、人才内在一致、相互支撑。要增强系统观念,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加快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当前,我国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要坚持以科技创新需求为牵引,优化高等学校学科设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人才自主培养水平和质量。要把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要突出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他们充分信任、放手使用、精心引导、热忱关怀,促使更多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要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构筑汇聚全球智慧资源的创新高地。人才成长和发展,离不开创新文化土壤的滋养。要持续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志存高远、爱国奉献、矢志创新。要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第五,深入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科技开放合作。科技进步是世界性、时代性课题,唯有开放合作才是正道。国际环境越复杂,我们越要敞开胸怀、打开大门,统筹开放和安全,在开放合作中实现自立自强。要深入践行国际科技合作倡议,拓宽政府和民间交流合作渠道,发挥共建“一带一路”等平台作用,牵头组织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各国科研人员联合攻关。要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同世界各国携手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国际科技发展环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全球性挑战,让科技更好造福人类。各位院士,同志们、朋友们!建设科技强国,科技战线重任在肩、使命光荣!希望两院院士作为科技界杰出代表,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当好科技前沿的开拓者、重大任务的担纲者、青年人才成长的引领者、科学家精神的示范者,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觉把学术追求融入建设科技强国的伟大事业,锐意进取、追求卓越,创造出无愧时代、不负人民的新业绩!建设科技强国,是全党全国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管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学习科技新知识,增强领导和推动科技工作的本领。各位院士,同志们、朋友们!把我国建设成为科技强国,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孜孜以求的梦想,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之殚精竭虑、不懈奋斗。现在,历史的接力棒已经交到了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我们要树立雄心壮志,鼓足干劲、发愤图强、团结奋斗,朝着建成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2024-06-25   511
申报公告 |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公告 |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机构和社会团体: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2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对象申报人应符合《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规定的申报范围:(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人才。(二)在我省就业、从事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和高等学校、中小学教师序列人员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二、申报评审政策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评审,应按照国家、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精神以及《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要求执行。(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二)建立完善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对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岗位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特别突出并得到社会、业内专家广泛认可的,由2名以上本领域或相近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评审,其在原单位取得的相关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三)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三、申报渠道(一)申报人应当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照规定程序逐级申报。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二)申报人申报评审科学技术普及专业高级职称,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至省科学技术普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人申报评审科学技术普及专业中、初级职称,各设区市已设立科学技术普及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由各设区市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各设区市未设立科学技术普及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至省科学技术普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三)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向省科学技术普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的,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委托手续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四、申报方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填报、线下同步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中“职称”专栏或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中“人才人事”专栏,对照《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规定,根据要求如实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通过系统打印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证明材料缺失或不完整的,审核时将不予认可。有关常见问题解答可查询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专栏介绍,或江苏省科协官网“江苏公众科技网”中“江苏省科普专业职称继续教育平台”(http://xuexi.jskx.org.cn/login)。(二)材料审核 1. 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发表论文论著等)以及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审查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做好申报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科学技术普及专业申报职称情况人员简介表》(附件2)中明确提出审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 主管部门复核。各设区市科协以及省各有关部门(单位)、机构和社会团体要对申报人材料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重点包括: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人在平台上提交的所有PDF文件材料是否都有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和单位(审核部门)公章,单位公示天数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申报人公示期有无异议等。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须在平台上留下审核、补正、退回等记录)。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各设区市科协申报材料复核后,应提请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省科学技术普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三)材料报送各设区市评审委员会、省各有关部门(单位)、机构和社会团体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纸质申报材料、审查报告以及《申报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按申报层级分别汇总)纸质盖章件、电子版等,按时集中提交省科协。退回修改率较高的将视情通报。省科协不直接受理申报人个人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为方便审核申报材料,避免申报材料遗失或漏审,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和工作效率,除明确要求散装的申报材料外,其他成册申报材料需按要求装订,说明如下:1. 第一部分(不装订)(1)《申报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A3规格。(2)《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申报职称情况人员简介表》15份,A3规格。(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带水印)一式2份,A3规格(骑马钉装订)。封面“专业类别”栏目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表中“个人承诺书”“承诺人”签字部分用黑色水笔手写。2. 第二部分(分两册装订)第一册(单面复印,1—5项材料须单位查验原件并盖复核章)(1)任职条件规定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不能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验的)。(2)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文复印件,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证明(原件)。(4)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近5年(4年)个人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等证明材料(双面复印)。(6)单位公示文件和公示结果证明(原件),以及网上(布告栏)公示页面(彩色打印)。第二册(双面复印,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发表论文、著作须单位查验原件并盖复核章)(1)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包括:基本情况(姓名、学历、现职称、工作经历等)、科普研究或实践情况、取得业绩(按类分述)、专业特长(经验)等。(2)业绩成果材料。对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提交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的证明材料(论文附封面、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介绍页、目录、正文等,著作附封面、出版刊号页、编审人员说明、出版社出具的字数证明,研究课题附合同书、结项报告),以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专利附证书、专利说明、专利受让单位经济效益证明原件)。(3)其他材料复印件。纸质申报材料:一律装入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须贴《申报材料袋封面》(附件3,“专业类别”“申报资格”“申报类型”请填写准确、完整),档案袋袋口无需密封。附件分册一、分册二须有《申报材料附件目录》(附件4)。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不得放入申报材料中。电子申报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复印件须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到申报平台相关栏目。电子申报材料与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补正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四)面试答辩对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人员,通过绿色通道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组织面试答辩。对其他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将视情进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内容主要针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情况等,面试答辩成绩作为高评委评审的依据之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五、其他事项说明及要求(一)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的人员,其工作业绩、成果如无新的补充及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称申报评审诚信要求,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三)根据政策要求,评审申报人在上报材料形式审核合格后应及时缴纳评审费。评审费标准依据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根据初审通过人数确定(面试答辩另加收评审费100元/人),具体缴费金额、时间届时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苏省科协官网“江苏公众科技网”有关通知公告。缴费时请认真阅读缴费须知(详见附件5),填写《职称评审费开票信息表》,届时将通过线上开具电子发票。汇款户名: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账    号:4301011409001096732开 户 行:工行南京宁海路支行汇款用途:工作单位+申报人姓名+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费。(四)省科协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颁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专栏自主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或代为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评审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不含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由评审委员会保存一年备查,不退回申报人。(五)时间进度安排线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31日18:00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8月16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23楼江苏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邮编:210024)。联系电话:025—83625033、86670826(政策咨询)025—83236190(省人社厅委托评审)电子邮箱:jskpzc@vip.163.com附件:1. 申报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2. 科学技术普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3. 申报材料袋封面4. 申报材料附件目录5. 职称评审费缴费须知▲扫码看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6月11日
 2024-06-17   1181
12...56789...1213 共128条 13页,到第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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