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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 | 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通知
项目申报 | 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会员、专家:根据省科协《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通知》,我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专家人选5名。现将推荐评价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标准(一)政治标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学风道德学风正派,遵守科研伦 理,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记录。企业科技专家所在单位应无失信记录。(三)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1.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正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正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2.至少应满足以下3项条件,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佐证材料(需在申请表内标注):(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 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二名完成人)。(3)担任全国学会(或全国性行业协会、联合会等)理事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省级科协全委会委员以上职务,或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高 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或为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4)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 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5)担任企业科技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拥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在“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提升我国产业基础能力;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6)积极投身世界一 流期刊建设、科学技术普及、国际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咨询服务、“科创中国”、科技人才举荐等工作。对于科技成果特别突出的企业科技专家、优秀青年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四)年龄和身体情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60周岁,优先推荐45周岁以下青年专家。2.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意愿和能力。二、推荐要求(一)各推荐单位在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后,方可推荐。要加强政治标准、学风道德、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审查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于违背科研诚信的,实行“一票否决”。不推荐涉密领域专家。(二)重 点推荐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进行原创性、引 领性科技攻关,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基础科学突破和关键核心技术发展的专家。重 点推荐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三)注重推荐数学、力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冶金工程、能源科学等学科,物质科学、生命科学与健康、智能科学与智造等新兴交叉学科的专家。关注先进制造、能源交通、现代农业、公共卫生与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应用学科,以及人工智能、国 家安 全等领域的专家。(四)关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中的专家,新经济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科技领军企业专家,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的科技专家。(五)注重推荐女性专家、45周岁以下青年专家。原则上女性专家不少于1/5,45周岁以下专家不少于50%。(六)通过单一渠道推荐,已在库的专家无需再次推荐。专家本人可通过“短信验证”方式登录系统,查看是否存在“评审专家”身份,确定本人是否已入库。三、专家主要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自愿选择是否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审工作。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劳务报酬等。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 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根据评审工作质量,经本人同意后,由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推荐至有关单位作为专家。(二)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做出判断并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四、工作流程采取“无纸化”工作模式,均为线上填报。具体流程如下:1.请满足推荐条件的专家注意通知上的有关事项及具体要求,积极报名,并填写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 家推 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于6月15日前将电子材料发至邮箱:jszdgcxh@163.com,学会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后续的推荐工作。2.专家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实名注册后(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需进行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的“三要素”验证),进入“评价专家征集”项目,在线进行诚信承诺,填写个人简要信息、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有关内容,关联“推荐码”,并进行STID  (Science & Technology ID)注册,于7月30日前在线提交。STID作为科技人才身份标识,以科技人才唯 一编码实现人才唯 一识别。通过STID可为科技人才的奖励评价、学术交流、项目申报等科研活动提供服务。曾使用过系统的专家无需重复注册,可通过“短信验证”方式直接登录系统。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代表性成果,按要求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提交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对于提供材料不实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3.省科协对专家人选审核把关,在线完成推荐。4.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标准,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入库后,将以短信、邮件等方式正式通知专家。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电   话:18012912012邮   箱:jszdgcxh@163.com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真武路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3楼中国科协评价专家汇总表(2024)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通知(发文)关于推荐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举荐和表彰奖励评价专家的通知
 2024-05-24   1261
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协《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4〕60号),现将《通知》转发给大家,欢迎大家积极申报。一、资助名额2024年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培养时间为2年,鼓励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给予相应配套资助。(一)省科协经费资助学会可通过江苏省科协装备制造领域学会联合体推荐申报,名额为1名,每人3万元。(二)省级学会经费资助学会可推荐名额为5名。二、申报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良学风。(二)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三)申报人需为学会会员。(四)具有中国国籍,在苏工作,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曾入选过本托举工程、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青年科技人才一般不作为资助对象人选。(六)推荐的同行专家需为学会理事、分支机构负责人。三、实施程序(一)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自行登录系统注册,选择申报类型和渠道,填写《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二)形式审查。学会联合体、相关省级学会和设区市科协(以下简称“实施单位”)依据遴选条件,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三)专家评审。各实施单位分别制定评审方案、召开评审会,选出拟资助人选。(四)公示上报。拟资助人选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联合体主席团会议或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科协。(五)发布名单。省科协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统一发布资助对象名单,颁发入选证书。各实施单位与资助对象签订资助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四、工作要求(一)托举工程资助对象的评选,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二)各实施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遴选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等,按资助名额和要求,筛选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范围内的资助对象。(三)申报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涉及国家秘密。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各实施单位要对申报人的理论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及科学道德等方面情况有确切的了解,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四)各省级学会、省部属国有企业科协、省部属事业单位科协、省部属高校科协、设区市科协应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宣传发动。对申报学会联合体的,要组织审核把关,择优在限定名额内推荐,每个省级学会、省部属国有企业科协、省部属事业单位科协、省部属高校科协不超过3名,设区市科协不超过10名。五、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1.申报人登录“江苏公众科技网”(http://www.jskx.org.cn/)的申请申报入口,进入“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申报系统”,自行注册,在线填写提交《申报表》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页。本人签字、同行专家评议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扫描成 1 份 PDF 文件进行上传。2.系统填报完成后,请下载《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学会秘书处邮箱:jszdgcxh@163.com,并将《申报书》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寄交(发)至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秘书处。截止时间为5月28日下午17:00前。3.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将在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网站进行公示。4.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详见:http://www.jskx.org.cn/web/artlist/827879。六、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邮箱:jszdgcxh@163.com联系电话:18012912012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真武路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
 2024-04-29   1699
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 实施办法(修订)
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 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的实施,鼓励支持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发现和扶持有望成为未来科技领军人物的优秀青年人才,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托举工程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 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育作用,联合青年科技工作者所在单位,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和培养一批崭露头角、具有较强创新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支持他们在创造力“黄金期”潜心研究、深入探索,尽快成长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储备力量。第三条  托举工程分为省科协资金资助、省级学会资金资助、设区市科协资金资助,每人资助2—5万元,实施周期2年。第四条 坚持同行专家评议。每位资助对象至少经2位同行专家评议并推荐。第五条 坚持大平台培养。充分依托学术交流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国际合作平台、职业发展平台和跟踪服务平台,为资助对象成长成才创造条件。第六条  坚持精准托举。主要资助有基础有潜质的基层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第七条  坚持服务江苏发展。加强与科技前沿、与国家和省内重大需求相结合,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育重 点产业、重 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第二章  实施条件 第八条  省科协、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承担托举工程,应当具备以下基础与条件:(一)有工作方案。包括资助对象名额、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组织公示等。(二)有经费保障。须为托举工程设立或自筹相应的资助经费,确保顺利实施。(三)有组织基础。内部治理规范,历年的托举工程实施情况良好。有以下情况的无申报资格:年检结论最近一次为“不合格”或最近两年连续为“基本合格”的省级学会;前期执行过程中遴选程序违规、经费使用违规的学会。第九条  资助对象所在单位应提供以下基本条件:(一)培养方案。包括培养工作组织机构、培养目标、培养工作计划、经费使用计划等。(二)专家团队。团队成员由相同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权威专家组成,对资助对象的学术成长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三)支撑平台。包括学术交流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国际合作平台、职业发展平台和跟踪服务平台等,应符合资助对象成长成才需求。(四)工作基础。具备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发展的学科优势、专家优势、资源优势和组织优势,在人才举荐、培养、评价以及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组织实施能力。第十条  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学术道德;(二)省、市、县(市、区)科协所属学会、企业科协的会员;(三)年龄在35岁以下;(四)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及交叉学科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五)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六)曾入选过本托举工程,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青年科技人才一般不作为资助对象人选。第三章  任务分工第十一条  省科协主要任务:(一)统筹协调托举工程的规划安排;(二)审核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的实施方案;(三)发布托举工程资助对象申报通知;(四)审核发布资助对象名单;(五)指导做好托举工程的考核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承担托举工程的省科协、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主要任务:(一)   成立托举工程评审委员会;(二)   组织资助对象的申报、审查、评审、公示、上报;(三) 联系资助对象所在单位,建立科研平台或联合培养机制,为资助对象的成长提供条件;(四) 做好考核管理,建立资助对象个人档案和跟踪机制。第十三条  资助对象所在单位主要任务:(一)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术科研能力以及材料的真实性涉密性等进行审核把关;(二)根据资助对象的个体特点和专业特长,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目标与具体方案;(三)吸收资助对象参与重 点科研项目,支持申请科研课题或独立承担核心技术研发工作;(四)为资助对象参加高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坛等提供机会和条件;(五)配合做好考核管理,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第十四条  资助对象的主要任务:(一)制定个人成长发展规划;(二)积极主动落实培养计划;(三)及时反馈个人成长情况;(四)参加省科协、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组织的教育培训、科技创新、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建言献策等活动;(五)按要求完成省科协、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布置的有关工作。第四章  组织实施第十五条  启动托举工程,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自愿申报,填写申报书, 提交实施方案;(二)省科协审核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的实施方案,确定省科协、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资助对象名额;(三)发布托举工程资助对象申报通知。第十六条  托举工程资助对象的遴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组织申报。省科协、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宣传发动。青年科技人才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自行登录系统申报。(二)形式审查。省科协、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依据遴选条件,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各自有效候选人。(三)专家评审。省科协、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分别制定评审方案、召开评审会,通过专家打分、投票的方式选出拟资助人选。评审专家不少于5名,应为本学科领域内权威专家。拟资助人选获推荐票数不得少于评审专家的三分之二。(四)公示上报。拟资助人选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核。第十七条  省科协面向社会发布资助对象名单,颁发入选证书。第五章  经费管理第十八条  省科协资助资金、省级学会资助资金、设区市科协资助资金,按照统一计划、统一进度、专款专用的要求进行管理,主要用于托举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一)开展调研、咨询、研讨、交流、培训等活动的费用;(二)学术交流活动中涉及的会议费、差旅费等;(三)编印购买图书资料、租用购置仪器设备、发表和转化科研成果等费用;(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活动的费用;(五)科研工作中涉及的人员劳务、专家咨询、材料耗材、设备运行维护、燃料动力及委托业务等有关费用;(六)其他与托举工作相关的支出。第十九条  托举工程资助经费下拨至资助对象所在单位,资助对象有自主支配权,须结合个人培养计划合理安排使用。所在单位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单位的基本建设、罚款、捐赠、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等。第六章  考核管理第二十条  省科协、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应定期对托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执行经费计划或存在其他问题的,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指导其整改到位。第二十一条  省科协在托举工程到期前发布通知,明确程序要求,开展评估验收工作。第二十二条  资助对象按通知要求,撰写总结材料,填写托举工程总结报告书,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报承担托举工程的省科协、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总结材料应包含托举工程实施、绩效、经费使用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下一步工作思路。第二十三条  省科协、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分别对所资助对象托举情况进行评估,给出验收结论。同时总结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典型案例、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故事和成果宣传材料等,上报省科协。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指导整改到位,直至验收结论合格。第二十四条  省科协审核通过后统一颁发结项证书。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科协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苏科协发〔2018〕178号)同时废止。作者:组人部责任编辑: 组人部信息员
 2024-04-29   1696
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会员、专家:为促进振动工程领域科学技术进步,根据《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奖项1、科学技术奖(设基础研究、技术发明、工程应用3个类别);      2、创新人才奖(设杰出成就奖、青年科技奖、卓 越工程师奖、优秀硕博士奖4个类别);      3、创新团队奖。二、推荐办法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实行推荐、提名相结合的方式,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为有效推荐:1、个人提名    (1)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可提名1项;    (2)学会2名常务理事(其中1名需非本单位)可联名提名1项;    (3)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可提名1项。2、单位推荐    (1)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2)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3)学会挂靠或依托单位;    (4)学会理事所在单位。三、参评成果要求推荐(提名)成果和个人需符合《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会员单位、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成果。2、已获同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可参评。3、涉密项目不得参评。4、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参评。5、科学技术奖参评成果应当完成一年以上(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四、注意事项1、填写《2024年度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24年度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创新人才奖(创新团队奖)推荐书》,并将推荐书的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寄交(发)至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秘书处。推荐(提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2、各推荐单位和专家要坚持质量标准,做好形式审查。各申报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填报说明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3、项目一经推荐,未经允许,报奖等级、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4、经评审,获奖项目将颁发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奖励证书;未获奖项目不发通知,申报材料不退回。五、材料报送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邮箱:jszdgcxh@163.com联系电话:18012912012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真武路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2024年4月9日2024年度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创新人才奖推荐表2024年度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创新团队奖推荐表2024年度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024-04-09   2868
关于开展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各位会员: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共同组织的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已启动,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可推荐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评选范围与条件(一)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1.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1)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个人会员。(2)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3)在振动工程及相关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4)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奖团队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2.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1)团队负责人为江苏省振动工程个人会员。(2)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的评选条件,为业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担任本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核心技术负责人,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对团队的学术方向、成果产出、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起决定性领导作用。(3)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不含涉密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成果。(4)团队应依托一定的科研平台,在振动工程领域进行长期合作研究与开发,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具备较强的内部协作关系,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团队负责人。(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1. 江苏省振动工程个人会员。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3. 从事振动工程及相关领域研究工作。4.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5. 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二 推荐工作要求(一)每位被提名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个人奖被提名人不得作为团队奖成员参评。每位被提名人(团队)原则上只能由一个渠道提名。(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三)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四)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五)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 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候选团队须提供依托项目的佐证材料、代表性成果,以及反映团队建设水平、影响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实际贡献等有关内容。(六)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七)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三 材料报送要求请于2024年2月5日前报送电子版推荐材料至学会邮箱jszdgcxh@163.com。学会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科协推荐。推荐材料包括:1. 提名表(附件1内)word版;2. 提名表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3. 《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围绕重要科技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重要发明专 利等,合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件)。邮件标题为“奖项名称+候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012912012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2024年1月9日
 2024-01-10   1432
关于申报2024年“江苏科技智库计划(青年)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江苏科技智库计划(青年)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全体会员:根据江苏省科协《关于申报2024年“江苏科技智库计划(青年)项目”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173号),我会拟开展2024年“江苏科技智库计划(青年)项目”申报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方向      围绕党和政府科技政策、科创人才、创新体制、科技治理、科技前沿等方向,开展决策咨询课题研究,研究题目由申报人自行拟订。研究方向主要包括:1.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科技力量配置、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文化培育、科学家精神弘扬、国际科技交流、科研环境建设等。2.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等。3.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人才政策优化、人才战略布局、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人才国际交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科技人才落户、青少年后备人才培育等。4.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体经济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服务业体系构建、数字经济发展、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等。5.全 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强省建设、粮食安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等。6.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人口老龄化应对、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等。7.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碳达峰碳中和;长江大保护;太湖治理等。二、实施方式      根据《江苏省科协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实施该计划项目。研究时限为7个月。以培养智库青年骨干为目标,支持省内青年智库人才开展建言献策,建设资政能力强、创新活力足、发展潜力大的智库专家队伍。入选的每个课题组给予一定资助。所有计划项目须统一申报、统一遴选、统一立项、统一验收,可参与2024年江苏科技智库优秀成果奖评选。三、成果要求      1.每个入选项目提交1篇成果总报告和1篇决策咨询建议专报。成果总报告篇幅控制在1.2万字左右,决策咨询建议专报篇幅3000字左右。原则上建议专报须在课题结题前完成。      2.所有成果如发表,须经江苏省科协同意,并注明2024年”江苏科技智库计划(青年)项目”字样。四、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作风,恪守科学道德。       2.在申报该计划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研究专长,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学术研究基础。3.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中国科协、江苏省科协相同主题内容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该计划项目。同一年度同一个申报人只能申请一个省科协调研课题项目。五、申报程序       1、请有意向的会员认真填写《2024年“江苏科技智库计划(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书》,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发送至学会邮箱。2、按照江苏省科协要求,我会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学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人选并报送至江苏省科协。六、材料报送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      邮箱:jszdgcxh@163.com      联系电话:18012912012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真武路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2023年12月4日
 2023-12-05   2162
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学会会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4〕41号)要求,学会可推荐6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1. 参选论文须为近3年内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正式出版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参选论文包括研究性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观点、评论、快报、总结、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 参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或学习。       4. 参选论文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争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       5. 已入选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以及获省级(含)以上优秀论文认定的不再参与推选。       二、组织方式       1. 符合参选条件的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公示后进行申报。每人每年限报1篇,同一论文只能向一家推荐单位申报。       2. 作者所在单位对参选论文的相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相应渠道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       3. 学会将组织专家对学术成果论文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作者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申报推选系统(登录入口:http://kcis.octabox.cn),选择相应的推荐单位和学科领域(附件1),按申报书内容及要求(附件2)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 作者申报入口开放时间为 2024年3月20日至4月15日,推荐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3.填写《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并将申报书的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寄交(发)至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秘书处。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邮箱:jszdgcxh@163.com联系电话:18012912012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真武路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
 2024-04-09   1374
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局(委)、工信局(国防科工办),中国科学院驻苏各单位,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科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现决定开展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科技界转化深化,广泛开展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持科技为民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团结引 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力量。二、活动安排1.广泛动员。各地方、各单位、各学会收到通知后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在全 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的重大任务中展现出的感人事迹,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积极参与推荐申报。2.组织推荐。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注重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倾斜。各设区市科协联合市委宣传部、科技局(委)、国防科工办和服务本地的中科院有关单位,共同遴选推荐候选人不超过4名;各省级学会遴选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其他单位遴选推荐候选人1名。优秀科技人员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各主办单位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推荐名额。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3.遴选发布。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省科技厅、中科院南京分院、省国防科工办结合实际推荐情况,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遴选确定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并择优推荐参加2024年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根据相关要求,主办单位将采取适当的形式向全省发布“最美科技工作者”。各地方、各单位、各学会可结合实际发布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参评人选。4.学习宣传。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在5月30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期间发布,全 面组织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省、市主流媒体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广泛报道,形成宣传声势。用活用好新媒体,通过“三微一端”等渠道平台,推送“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典型事迹,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典型访谈等形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把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方、各单位、各学会要结合实际,学习宣传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的“最美科技工作者”。三、遴选标准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 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4.面向基层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各地方、各学会、各单位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聚焦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其中各地方、各学会推荐45岁(含)以下科技工作者人选不低于50%。四、有关要求1.加强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科技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 领和政治吸纳的有效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2.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3.坚持原则。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可与同期开展的各类先进人物推选工作统筹开展,尽可能减少基层工作负担。4.务求实效。要研究探索、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面向不同人群进行精准传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力戒形式主义,使活动真正得到科技工作者的普遍欢迎,受到各界群众的热情关注。5.材料报送要求。各单位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省科协调研宣传部。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表(见附件3)各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1)原件2份;(3)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体现其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作为照片名。(4)选报人物宣传工作的视频1—2个(MP4或MOV格式,单个时长在5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5)以上材料请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一套。联 系 人: 龚一钦电    话: 025—83625043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1014房间电子邮箱:jskxdxb@163.com附件: 1.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3.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江苏省国防科工办2024年1月8日
 2024-04-09   1480
项目申报 | 关于申报2024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的通知
项目申报 | 关于申报2024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会员、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科技界转化深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根据《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决定开展 2024 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全省范围内能够有效展示、宣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 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中,为科技进步、民生改善、国家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家个人和团队先进事迹的示范性场所。共有 4 个类别:1.场馆场所类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是指规模较大、常年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科学家(科技类人物)个人或群体类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科学会堂、重大科技工程纪念馆(遗迹)等机构。2.院所校企类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是指规模较小,设立在科研院所、学校、企业内,以面向内部人员为主,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科学家(科技类人物)个人或群体类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校(所、企)史馆、科技文化场所等机构。3.故(旧)居类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是指规模较小、常年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经修缮或重建的科学家或科技类人物生活场所。4.其它体现科学家精神教育内容的场所。二、申报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2024 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申报表》(WORD 版和 PDF 盖章版);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 1—5 张,用基地名称+序号作为照片名;选报开展相关工作的视频 1—2 个(MP4 或 MOV 格式,单个时长在5 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 1920*1080 或竖版 1080*1920)。申报推荐材料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四、认定程序1.申报推荐。申报单位将《2024 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申报表》,报送学会秘书处邮箱:jszdgcxh@163.com。2.综合评定。省科协将联合各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结合申报材料、实地走访、观摩活动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定。3.公示和认定。拟认定基地的名单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颁发“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牌匾,此次认定的有效期为 2024—2028 年。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邮箱:jszdgcxh@163.com联系电话:18012912012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真武路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
 2024-04-09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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