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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动态 | 2023 年学会学术工作会议暨学会能力提升培训成功举办
学会动态 | 2023 年学会学术工作会议暨学会能力提升培训成功举办
5月18—19日,为期两天的2023年学会学术工作会议暨学会能力提升培训在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成功举办。省级学会理事长、秘书长,设区市科协分管学会学术工作的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全程参训。5月18日,组织召开了学会学术工作会议。省科协党组书记过利平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对落实好全省学会学术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培训工作作出指示。省科协学会学术部部长岳智顺作2022年度学会学术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学会学术工作部署。我会积极参与并学习学会以及市科协的学会能力提升计划和“科创江苏”的典型项目,同时关注如何做好学会高质量发展工作。5月19日,安排了4门课程培训。省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王秦作“江苏创新型省份建设进展情况和下一步重工作部署”专题报告,讲授了江苏科技产业政策与创新形势,启迪学会思考在江苏创新型省份建设过程中应当发挥的作用;中国计算机学会原秘书长杜子德讲授“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及对社会的贡献”,阐述了社会组织应该如何创新发展、如何参与社会治理并积极发挥作用,从而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实现社会发展;省网络空间安全学会秘书长陶军讲解“网站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工作要点”,深入浅出阐释了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路径以及网站和信息系统日常维护中的注意事项,非常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北京知诚社会组织众扶发展促进会会长作“新时代学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方法”辅导报告,紧扣高质量发展主体,通过大量鲜活的案例生动展示了现代科技社团高质量发展整体情况。
 2023-10-26   382
遴选宣传活动 | 2023年江苏省“科技工作者”
遴选宣传活动 | 2023年江苏省“科技工作者”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63号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局(委)、工信局(国防科工办),中科院驻苏各单位,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为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现决定开展2023年江苏省“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科技界转化深化,广泛开展江苏省“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持科技为民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优 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团结引 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学习美、争当美,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力量。二、活动安排1.广泛动员。各地方、各单位、各学会收到通知后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乡村振兴等感人事迹,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积极参与推荐申报。2.组织推荐。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注重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倾斜。各设区市科协联合市委宣传部、科技局(委)、国防科工办和服务本地的中科院有关单位,共同遴选推荐候选人1—2名;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遴选推荐候选人1名。优 秀科技人员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各主办单位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推荐名额。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3.遴选发布。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省科技厅、中科院南京分院、省国防科工办结合实际推荐情况,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终遴选确定10位2023年江苏省“美科技工作者”,并择优推荐参加2023年全国“科技工作者”评选。根据相关要求,主办单位将采取适当的形式向全省发布“科技工作者”。各地方、各单位、各学会可结合实际发布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科技工作者”的参评人选。4.学习宣传。6月中下旬,江苏省“科技工作者”发布后,全 面组织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省、市主流媒体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广泛报道,形成宣传声势。用活用好新媒体,通过“三微一端”等渠道平台,推送“科技工作者”的典型事迹,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典型访谈等形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把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方、各单位、各学会要结合实际,学习宣传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的“科技工作者”。三、遴选标准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 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 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4.面向基层。各地方、各单位、各学会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特别是聚焦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四、有关要求1.加强领导。开展“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科技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 领和政治吸纳的有效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2.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3.坚持原则。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可与同期开展的各类先进人物推选工作统筹开展,尽可能减少基层工作负担。4.务求实效。要研究探索、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面向不同人群进行精准传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力戒形式主义,使活动真正得到科技工作者的普遍欢迎,受到各界群众的热情关注。5.材料报送要求。各单位请于2023年6月2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省科协调研宣传部。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江苏省“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2023年江苏省“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表(见附件3)各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2023年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1)原件2份。(3)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体现其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作为照片名。(4)选报人物宣传工作的视频1—2个(MP4或MOV格式,单个时长在5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5)以上材料请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一套。附件:2023年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023-11-01   347
重磅!中共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重磅!中共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 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全方位培养和用好青年科技人才,中共中 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 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强调,要坚持党对新时代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全 面领导,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传承“两弹一星”精神,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科技报国的优 秀品质,坚持“四个面向”,坚定敢为人先的创新自信,坚守科研诚信、科技伦 理、学术规范,担当作为、求实创新、潜心研究,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实践中建功立业,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 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奉献青春和智慧。《若干措施》提出,要引导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服务高质量发展。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结合实际需求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原始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等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选派科研能力强、拥有创新成果的青年科技人才,通过兼职创新、长期派驻、短期合作等方式,到基层和企业开展科技咨询、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服务,服务成效作为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的重要参考。《若干措施》明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急科技攻关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鼓励青年科技人才跨学科、跨领域组建团队承担颠覆性技术创新任务,不纳入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限项统计范围。稳步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将资助项目数占比保持在45%以上,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原创、前沿、交叉科学问题研究。地方科技任务实施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申报年龄可放宽到40岁,不设职称、学历限 制,探索实行滚动支持机制,经费使用可实行包干制。《若干措施》要求,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要大力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要积极推进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科研骨干队伍年轻化,推动重要科研岗位更多由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鼓励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面向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设立科研项目,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青年科技人才的结构比例、领衔承担科研任务、取得重大原创成果等培养使用情况纳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绩效评估指标,加强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力度。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绩效、财政状况,逐步扩大中 央高校、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完善并落实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动态分配机制。基本科研业务费重 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主研究,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引导青年科技人才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开展前沿科学问题研究。鼓励各地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等多种方式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若干措施》提出,要完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培养机制。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合理确定基础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数量,合理扩大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后规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劳务费”可根据博士后参加项目研究实际情况列支,统筹用于博士后培养。强化博士后在站管理,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应创造条件支持博士后独立承担科研任务,培养和提升博士后独立科研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扩大数量和规模,强化产学研融合,在产业技术创新实践中培育青年科技人才。《若干措施》提出,要更好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决策咨询作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要积极推荐活跃在科研一线、负责任讲信誉的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进入国家科技评审专家库。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科技奖励等评审专家组,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基地等绩效评估专家组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高层次科技战略咨询机制、各级各类学会组织应根据需要设立青年专 业委员会,推动理事会、专家委员会等打破职称、年龄限 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多层次参与学会组织治理运营。《若干措施》要求,要提升科研单位人才自主评价能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要根据职责使命,遵循科研活动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青年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创新评价方式,科学设置评价考核周期,减少考核频次,开展分类评价,完善并落实优 秀青年科技人才职称职务破格晋升机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要坚决破除“四唯”和数“帽子”倾向,正确看待和运用论文指标,形成既发挥高质量论文价值,又坚决反对单纯以论文数量论英雄的氛围。合理设置机构评价标准,不把论文数量和人才称号作为机构评价指标,避免层层分解为青年科技人才的考核评价指标。《若干措施》要求,要减轻青年科技人才非科研负担。持续推进青年科技人才减负行动。科技项目管理坚持结果导向、简化流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健全完善科研助理制度,切实落实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规定,避免在表格填报、科研经费报销等方面层层加码,不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减少青年科技人才个人科研业务之外的事务性工作,杜绝不必要的应酬活动,保证科研岗位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非学术事务性活动每周不超过1天、每周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科研学术活动,将保障青年科技人才科研时间纳入单位考核。行政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一线科研人员从事非科研工作。《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力度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到国(境)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学习培训和合作研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鼓励青年学术带头人发起和牵头组织国际学术会议,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国际活跃度和影响力。《若干措施》要求,要加大青年科技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力度。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适当方式提高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薪酬待遇,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向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倾斜。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关怀爱护,保障青年科技人才休息休假,定期组织医疗体检、心理咨询活动,探索建立学术休假制度,营造宽松和谐的科研文化环境。各地要重视并创造条件帮助青年科技人才解决子女入托入学、住房等方面的困难。《若干措施》强调,要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青年科技人才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和常态化联系青年科技人才机制,抓好政策落实,为青年科技人才加快成长和更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用人单位要落实培育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主体责任,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制定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青年科技人才专 业技术培训,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全 面提升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
 2023-11-01   333
科技部负责同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科技部负责同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有何重要意义?图片青年科技人才处于创新创造力的高峰期,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 央高度重视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 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给予青年人才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帮助、更有力的支持,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党的二十大对加快建设包括青年科技人才在内的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提出明确要求,中 央人才工作会议对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出具体部署。  青年科技人才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生力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青年科技人才规模快速增长,源源不断充实科技人才队伍。2012年至2021年期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数量由416.7万人增长到858.1万人,增加441.4万人,年均增长7.67%。同期,自然科学领域博士毕业生总人数超过45万人,年均增长率4.73%。近年来,我国博士后每年进站人数都超过2.5万人,其中80%集中在自然科学领域。同时,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实施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参研人员中,45岁以下占比达80%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者成果完成人的平均年龄已低于45岁。北斗导航、探月探火等重大战略科技任务的许多项目团队平均年龄都在30多岁。在人工智能、信息通信等新兴产业领域,优 秀青年科技人才已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力。  我国当代青年科技人才的职业生涯与到本世纪中叶全 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间高度契合。培养用好青年科技人才,对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意义重大。2022年,科技部等五部门聚焦青年科研人员启动实施“减负行动3.0”,有针对性地开展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五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起到先行先试的探索作用。《若干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采取更多突破性措施,必将对我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二、制定《若干措施》有哪些基本考虑和主要举措?《若干措施》的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 央人才工作会议任务部署,针对当前青年科技人才面临的职业早期科研支持不够、成长平台和发展机会不足、符合青年科技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不完善、非科研负担重、生活压力大等突出问题,深入科研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广大青年科技人才和各方意见建议,努力找出“真问题”、提准“实举措”,不求面面俱到,力求务实管用,突出可操作性,研究提出政策举措。  《若干措施》涉及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方方面面,涵盖青年科技人才关心的主要问题。在具体措施上,既注重思想政治引 领,又注重科研支持、职业发展、生活保障服务和身心健康关爱;既注重解决当前面临的迫切问题,又注重构建青年科技人才工作长效机制;既有原则性要求,也有量化要求。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 领。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若干措施》把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爱国奉献、科学报国的思想政治引 领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党对新时代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全 面领导,强调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传承“两弹一星”精神,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实践中建功立业,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 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奉献青春和智慧。  二是强化职业早期支持。《若干措施》提出,充分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科研职业生涯的启动助推作用,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绩效和财政状况,逐步扩大中 央高校、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完善并落实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动态分配机制。基本科研业务费重 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主研究,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  三是突出大胆使用。《若干措施》充分落实给予青年人才“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帮助、更有力的支持”的要求,从引导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深入实施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大力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更好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决策咨询作用等方面,赋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担纲领衔、脱颖而出的机会,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举措,支持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充分发挥青年科技人才作用。  四是促进国际化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出国学习交流支持力度,引导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组织和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讲好新时代中国科技创新故事、中外科技合作故事,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国际活跃度和影响力。  五是构建长效机制。《若干措施》既注重解决当前青年科技人才强烈期盼、亟待解决的急迫问题,又注重构建促进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青年科技人才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和常态化联系青年科技人才机制。要求用人单位切实落实培育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主体责任,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制定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和完善青年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提升自主评价能力;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适当方式提高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待遇,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关怀爱护。要求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如国家实验室、全国重 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大力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积极推进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科研骨干队伍年轻化,推动重要科研岗位更多由青年科技人才担任。三、《若干措施》出台了哪些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展的“硬举措”?图片注重务实管用,是《若干措施》起草工作着力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其中不少措施都明确了定量化的要求,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部分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在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方面。规定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急科技攻关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鼓励青年科技人才跨学科、跨领域组建团队承担颠覆性技术创新任务,不纳入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限项统计范围。稳步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将资助项目数占比保持在45%以上,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原创、前沿、交叉科学问题研究。  二是在深入实施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方面。规定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重 点专项进一步扩大青年科学家项目比例,负责人申报年龄可放宽到40岁,并不设职称、学历限 制。对组织实施高 效、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的优 秀青年科研团队通过直接委托进行接续支持。经费使用可实行包干制。  三是在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大力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方面。鼓励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面向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设立科研项目,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青年科技人才的结构比例、领衔承担科研任务、取得重大原创成果等培养使用情况纳入科技创新基地绩效评估指标,加强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  四是在青年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方面。明确要求不把论文数量和人才称号作为机构评价指标,避免层层分解为青年科技人才的考核评价指标。四、在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参与科技决策方面《若干措施》采取了哪些措施?青年科技人才精力旺盛、思维活跃、知识更新快,一些优 秀青年科技人才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能够及时准确把握前沿领域和新兴技术的变化趋势。吸纳更多青年科学家群体参与科技决策咨询,既有利于推动科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也是发现和培育战略科学家后备人才的重要途径。  《若干措施》积极回应广大青年科技人才的期盼和诉求,提出针对性举措。一是扩大科技评审专家库中青年科技人才的规模。要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推荐活跃在科研一线、负责任讲信誉的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进入国家科技评审专家库。二是增加评审专家组成中青年科技人才的比例。规定国家科技计划等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科技奖励等评审专家组,以及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基地等绩效评估专家组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三是推动各类学术组织吸纳更多青年科技人才。高层次科技战略咨询机制、各级各类学会组织应根据需要设立青年专 业委员会,推动理事会、专家委员会等打破职称、年龄限 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多层次参与学会组织治理运营。五、在加强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何保障《若干措施》落实落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党中 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与相关部门和各地方的协同联动,统筹教育、科技、人才资源,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和服务,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推动青年科技人才工作体系化、创造性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地实效并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广泛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组织新闻媒体和科技管理、人才等领域专家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访谈、解读文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关注度,推动政策措施有效执行。  二是督促各地和用人单位进一步细化落实。督促各地把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根据各地实际,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和常态化联系青年科技人才机制,抓好政策落实。鼓励指导用人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细化具体举措,健全工作体系和配套制度,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能力。  三是开展动态评估和跟踪研究。组织专 业机构适时对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分析解决难点问题。动态跟踪国际青年科技人才政策发展动向,持续开展青年科技人才重 点问题和政策研究,推动青年科技人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2023-11-01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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